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ST 龙韵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全面、准确的配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实现公司未来产业规划,突出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LongYun Media Group Co., Ltd.”
变更后: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LongYun Cultural Creation &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以上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公司的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不变。
二、关于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
变更前: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娱乐咨询,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公司经营范围是:“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娱乐咨询,从事网络科技、软件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软件、智能科技、能源科技、信息技术、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增值电信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发生相应变化,现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龙韵传媒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龙韵文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LongYun 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Longyun
Media Co., Ltd. Cultural Creation &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经营范围是: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 经营范围是: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 作,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展览展 作,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展览展 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 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 划,企业管理咨询,娱乐咨询,从事信 划,企业管理咨询,娱乐咨询,从事网 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络科技、软件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 软件、智能科技、能源科技、信息技术、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
经营活动)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增值电信
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章程》(2021 年 9 月修订版)
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