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36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实际控制人之一方小琴女士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 474.6
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方小琴女士的通知:方小琴女士与陈亚德
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方小琴女士持有的公司 474.6 万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转让给陈亚德先生。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协议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方小琴 9,492,000 10.17% 4,746,000 5.08%
陈亚德 0 0 4,746,000 5.08%
注:以上数据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方 小 琴 , 女 , 中 国 国 籍 ,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 身 份 证 信 息 :
34082219**********。
2、受让方
陈亚德,男,中国国籍,身份证信息:33062119**********。
3、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方小琴
乙方(受让方):陈亚德
(2)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款
甲方、乙方一致同意,甲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74.6万股股份转让给乙方。标的股份的转让定价为本协议签订日(即 2020 年 06 月03 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 90%,即人民币 15.14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71,854,440.00 元(大写:柒仟壹佰捌拾伍万肆仟肆佰肆拾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3)转让款支付方式
(3.1)自双方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37.30%,即 26,8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捌拾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2)自双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手续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 45,054,44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零伍万肆仟肆佰肆拾元)。
(4)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效签署后生效。
三、本次转让的影响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拟通过股份协议转让,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建立长效共赢机制,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提升其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股权转让前,方小琴女士持有上市公司 949.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7%,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方小琴女士持有上市公司 474.6 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仍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总持股比例为 29.83%,本次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未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进行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小琴女士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承诺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方小琴、陈亚德,信息披露义务人达到编制并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
及 的 《 简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已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