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询证函》的回函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询证函》已收悉。经认真自查核
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回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交易类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本公司未在本次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贵公司股票。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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