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被动稀释,
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永恒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新永恒”)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0.0625%减少至 8.9836%。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电器”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永恒的《关于权益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永恒持有鸣志电器股份 41,859,956 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鸣志电器总股本的 10.0625%;权益变动后,新永恒共计持有鸣志电器37,745,746 股,占鸣志电器总股本的 8.9836%。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 名称 新永恒公司
义务人基 住所 香港九龙官塘巧明街 106 号冠力工业大厦 5 号楼 1 室
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类型 减持股数 减少比例
集中竞价 2020/03/28至 人民币普通股 3,295,210 股 0.7921%
2020/10/10
大宗交易 2020/03/28 至 人民币普通股 185,000 股 0.0445%
权益变动 2020/10/10
明细 集中竞价 2020/11/17 至 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 股 0.1010%
2021/05/06
大宗交易 2020/11/17 至 人民币普通股 214,000 股 0.0514%
2021/05/06
被动稀释 2021/07/16 人民币普通股 0 股 0.0899%
合计 - - 4,114,210 股 1.0789%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41,859,956 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的 10.0625%。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完成授予登记,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共计 0.0899%。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除上述减持外,新永恒持有的股份自上市流通之日起不存在其他减持情形。5、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人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共计持有 41,859,956 10.0625 37,745,746 8.9836
新永恒 股份
其中无限 41,859,956 10.0625 37,745,746 8.9836
售流通股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 相关说明
(一)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及公司股权激励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 本次权益变动中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部分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0-008 及 2020-048)。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3,715,21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399,000 股,合计减持 4,114,210 股。
(三)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