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 2022-00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 年第四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06.00 万份,行权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4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激励对象行权并完成过户登记数量为 19,100 股,占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
股票期权总量的 0.6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过户登记数量
为 1,629,750 股,占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53.26%。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18 年 5 月 19 日至 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电子邮件及宣传栏进行了公示。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
出具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18-037),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9)。
4、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8.68 元/股调整为 18.5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9)。
6、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公告,最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849 万份。
7、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股票期权 270.80 万份,并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9)。
8、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8.53元/股调整为 18.5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6)。
9、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5)。
10、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11、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0 元/股调整为 18.1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12、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本期可行权 2021年第四季度 截至2021年12月31 累计行权占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行权数量(股) 日累计行权数量 期可行权总量
(股) 的百分比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吴章华 副总裁 200,000 0 0 0
2 邱攀峰 副总裁 160,000 0 0 0
3 王新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60,000 0 0 0
4 谢红军 财务总监 200,000 0 0 0
5 代春阳 总工程师 160,000 0 0 0
6 齐海玉 董事 140,000 0 0 0
7 石磊 董事 56,000 0 100 0.003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076,000 0 100 0.0033%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1,984,000 19,100 1,629,750 53.2598%
合 计 3,060,000 19,100 1,629,750 53.2598%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共有 79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
件,2021 年第四季度共有 4 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共有
70 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四)行权价格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2021 年第四季度行权价格为
18.16 元/股。
三、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