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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27: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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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10,18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7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949,908.48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650,19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299,712.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51Z0012号《验资报告》。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299,712.43元,低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98,600,000.00 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原计划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万元)    集资金额(元)  集资金额(元)

 1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      56,148.90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期工程项目

 2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      26,785.68    165,000,000.00  145,000,000.00
      迈科 2#码头工程

 3  补充流动资金                  23,360.00    233,600,000.00  205,299,712.43

            合计                  106,294.58    798,600,000.00  750,299,712.43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项目建设中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本次调整事项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此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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