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 2021-04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境内合法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仅限于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为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意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进行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510,18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72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2,949,908.48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650,196.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0,299,712.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51Z0012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
根据《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审议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原计划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万元) 集资金额(元) 集资金额(元)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
1 期工程项目 56,148.90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2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 26,785.68 165,000,000.00 145,000,000.00
迈科 2#码头工程
3 补充流动资金 23,360.00 233,600,000.00 205,299,712.43
合计 106,294.58 798,600,000.00 750,299,712.43
三、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 投资目的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为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 投资限额和具体要求
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
在一年内(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进行滚动使用。
(三) 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 投资审批权限
投资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 投资期限
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一年内有效。
(六) 关联关系说明
天津博迈科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境内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的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此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