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19-04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9.21元/股调整为19.18元/股。
一、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2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9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4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或未能全部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9-010)。
目前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事项正在有序的进行中,并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持续披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9年6月21日,公司发布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8日。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回购股份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9.21元/股调整为19.1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总股本=228,961,891*0.30/234,145,000≈0.0293元/股。
因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和转增分配,
故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零。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9.21-0.0293)+0]/(1+0)≈19.18元/股。
按照公司回购方案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19.1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213,76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34,145,000股的2.23%;按照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19.1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427,52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34,145,000股的4.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