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849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人数:88人
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5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28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电子邮件及宣传栏进行了公示。2018年5月29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18-037),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年6月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
4、2018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68元/股调整为18.5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18年6月5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数量:849万份
4、首次授予人数:88人
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8.53元/股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按照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三、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8年7月17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博迈科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175、0000000176、0000000177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8年7月17日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华兰珍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5.00 7.66% 0.28%
吴章华 副总经理 50.00 5.89% 0.21%
邱攀峰 副总经理 40.00 4.71% 0.17%
王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00 4.71% 0.17%
代春阳 总工程师 40.00 4.71% 0.1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83人) 614.00 72.32% 2.62%
合计(88人) 849.00 100.00% 3.63%
四、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会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
2018年6月5日测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1122.52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期权数量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份)
849.00 1122.52 268.01 409.56 324.47 120.48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