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18-0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章华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邱攀峰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陈洁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刘立名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彭文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的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结合了行业
水平,真实客观的反映出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
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的2017年度工作报告
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的工作情况。报告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7年度
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的2017年度工作报告真实客
观的反映了公司战略委员会2017年的工作情况。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的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真
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17年的工作情况。报告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17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的述职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独
立董事2017年的工作情况。述职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同意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签发的会审字〔2018〕2905号《审计报告》审核的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符合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并且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审字〔2018〕2905 号<
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会审字〔2018〕2905号《审计报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审议通过该会审字〔2017〕2067号《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董事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报告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落实公司2018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该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该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该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
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外汇衍生品年度
计划》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外汇衍生品年度计划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议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