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20 ~2025/2/19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 (含本数)~4,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1,861,9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
累计已回购金额 2,046.0996 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34 元/股~11.49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朗迪集团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4-009、2024-010、2024-011、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当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86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1.00%,购买的最低价为 10.34 元/股、最高价为 11.49 元/股,支付的金
额为人民币 2,046.099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