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以总股本 218,352,000 股扣除回购股份 2,087,800 股后
的股份数量 216,264,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
司总股本由 218,352,000 股变更为 304,857,680 股,注册资本由 218,352,000
元变更为 304,857,680 元。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做相应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8,352,000 元。 304,857,680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8,352,00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4,857,680
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