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1-033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无锡阿科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20,000 吨脂肪胺扩产及年产 10,000 吨高透光
材料新建项目”的一期,即“年产 10,000 吨脂肪胺及年产 5,000 吨光学级环烯烃单体”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已完成。
●拟终止“年产 20,000 吨脂肪胺扩产项目”的二期,即“年产 10,000 吨脂肪胺”。
“年产 10,000 吨高透光材料新建项目”的二期将继续推进。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进展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年产 20,000 吨脂肪胺扩产项目”的二期项目“年产 10,000吨脂肪胺”,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公开发行 21,700,000 股普通股,发行价格 11.24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3,9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0,454,300.00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3,453,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
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35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机关 项目备案
1 年产20,000吨脂肪 23,265.00 13,810.37 无锡市锡
胺扩产项目 山区发展 锡山发改备
2 年产10,000吨高透 9,535.00 7,535.00 和改革局 [2015]第79号
光材料新建项目
合计 32,800.00 21,345.37 - -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上两个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总投资额为 32,800.00 万元,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1,345.37 万元,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5,016,420.84 元(含
募集资金利息净额累计投入 1,562,720.84 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项目状态
一期建设工
年产20,000吨脂肪 作及验收工
1 胺扩产项目 23,265.00 13,850.99 59.54% 作已完成,
拟终止二期
项目
一期建设工
年产10,000吨高透 作及验收工
2 光材料新建项目 9,535.00 7,650.65 80.24% 作已完成,
二期项目在
建中
合计 32,800.00 21,501.64 - -
截至2020年4月29日,公司已完成“年产20,000吨脂肪胺扩产及年产10,000吨高透光材料新建项目”的一期,即“年产 10,000 吨脂肪胺及年产 5,000 吨光学级环烯烃单体”项目的建设及验收工作。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结息
396.30 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无锡阿科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四、本次拟终止“年产20,000吨脂肪胺扩产项目”的二期项目“年产10,000吨脂肪胺”的原因
公司已完成“年产20,000吨脂肪胺扩产项目”一期项目“年产10,000吨脂肪胺”的建设及验收工作,但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 号)的规定,公司所在园区属化工集中区,不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后期暂无法推进“年产 20,000 吨脂肪胺扩产项目”二期“年产 10,000 吨脂肪胺”的建设工作。因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拟终止“年产 20,000吨脂肪胺扩产项目”的二期项目“年产 10,000 吨脂肪胺”。
五、本次拟终止“年产20,000吨脂肪胺扩产项目”的二期项目“年产10,000吨脂肪胺”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终止“年产 20,000 吨脂肪胺扩产项目”的二期项目“年产 10,000 吨脂肪胺”是
公司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终止原因合理、合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内部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拟终止“年产20,000吨脂肪胺扩产项目”的二期项目“年产10,000吨脂肪胺”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终止“年产20,000吨脂肪胺扩产项目”的二期项目“年产10,000吨脂肪胺”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年产 20,000 吨脂肪胺扩产项目”的二期项目“年产 10,000 吨脂肪胺”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