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0-002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 年 1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9.00 万股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19 年 11 月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19 年 11 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2019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
2、授予价格:12.25 元/股
3、授予数量:99.00 万股
4、授予人数:22 人
5、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激励对象 获售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张文泉 20.00 16.16% 0.23%
常俊 5.00 4.04% 0.06%
冯莉 5.00 4.04% 0.06%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69.00 55.76% 0.80%
技术(业务)人员(19 人)
小计 22 人 99.00 80.00% 1.14%
预留 24.75 20.00% 0.29%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
用不同的限售期。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原则回
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20%
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解除限售比例的设定考虑了授予对象对于公司成长的贡献度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长期性,更好地调动授予对象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且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增长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若要解除限售,公司各年度业绩需满足以下指标: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系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和解限售比例全部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出具了《无锡阿
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297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公司已收到 2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
行权款合计人民币 12,127,500.00 元(大写:壹仟贰佰壹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99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1,137,500.00 元。
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700,0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86,700,000.00 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出具致
同验字(2017)第 110ZC035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本次股
权激励发行限制性股票增加实收资本(股本)99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87,690,00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87,690,000.00 元。
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9.00 万股,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增
股份数量 比例(%) 加(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 45,970,000 53.02 990,000 46,960,000 53.55
件股份
首发前限售股 45,970,000 53.02 - 45,970,000 52.42
股权激励限售股 - - 990,000 990,000 1.13
(二)无限售条 40,730,000 46.98 - 40,730,000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