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2-016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合并
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1,534,491.27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45,634,144.76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 401,000,000 股,扣除回
购专户的股份数 3,016,6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将派发现金红利84,372,480.80 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
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1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使用现金99,834,415.54 元,视同现金分红。因此,公司 2021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84,206,896.34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5.43%。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 3,016,600 股,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和分红条件,满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