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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19:良品铺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603719:良品铺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4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0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90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487,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0,873,181.81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两家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了公司截止 2020 年 2 月
18 日止因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而新增的注册资
本和股本情况,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103 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投项目,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118,180.9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20,991,362.71元。

  (三)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31,694,633.59          3,725,050,915.96

  负债总额                      2,366,542,162.20          1,747,679,121.27

  净资产                        1,465,152,471.39          1,977,371,794.69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20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342,192,635.83          59,954,403.15

  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1,856,412,089.38 亿元,交易性
金融资产为 72,124,931.51 亿元,无其他流动资产中包含的理财产品。公司本次申请委托理财额度为 2.5 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中包含的理财产品金额三项合计的 12.9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购买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

  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三)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

  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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