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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18 沪市 海利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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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18:海利生物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2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2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方德基计划自2018年11月7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接到公司股东章建平、方文艳、方基德《关于增持海利生物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及继续增持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章建平、方文艳、方基德计划自2018年11月7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A股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章建平,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1201131966****59,1966年生,住所和通讯地址为杭州市下城区**公寓*幢*单元*室。

  方文艳,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301241968****27,1968年生,住所和通讯地址为浙江省临安市太阳镇**村*组前村*号。


  方德基,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301241944****12,1944年生,住所和通讯地址为浙江省临安市横路乡**居民组*组*户。

  章建平先生与方文艳女士为夫妻关系,方文艳女士与方德基先生为父女关系,故三人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1日,章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890,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45%;方文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001,7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64%;方德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894,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98%,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787,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707%。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披露《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公司股东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文艳、方德基计划自2018年10月17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1月1日,股东章建平、方文艳、方基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582,315股,累计增持金额为39,968.89万元,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3699%,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2018-081号)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

  (四)增持股份价格

  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1月7日起算12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相关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实施未达预期等风险。

  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若遇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可提前终止增持计划,并承诺将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