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0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
共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8,278.9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
民币 45,825.2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5,981.91 万元。
众华所上年度(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0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062.18 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
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涉及 20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沈蓉,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1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岳靖宜,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 林德伟,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8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沈蓉、签字注册会计师岳靖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德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沈蓉、签字注册会计师岳靖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德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
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06.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4.8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21.20 万元(含税)。2023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审计收费维持不变。2024 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