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115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八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提名董
第八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提名董 事、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事、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方式和程序如下:
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关于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
(一)关于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式和程序
和程序 ……
…… 3.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3.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的股东可以提名推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
的股东可以提名推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 本届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本届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 交股东大会选举。
交股东大会选举。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
…… 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 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
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应当为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
作。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 1/2 以上独立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
会会议。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
等相关具体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序号 制度名称 审批机构 备注
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股东大会 修订
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董事会 制定
度》
3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董事会 修订
则》
4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董事会 修订
则》
5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 董事会 修订
作细则》
上表第 1 项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表第 2 至 5 项制度的制订
及修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