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7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成立于 1985 年 9 月,
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并更
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8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140 人
2021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1 亿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 亿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 亿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 家
2021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汽车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0.92 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2 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0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圣莱达”)、众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所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7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3 人)和监督管理措施 7 次
(涉及 10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磊,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文华,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4 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文华最近三年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文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06.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4.8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21.20 万元(含税)。2021 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与众华所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
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
状况等进行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胜任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众华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众华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