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2-025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5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014.624 万股的 5.17%,其中首次授予 1,2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014.624 万股的 4.1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 3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014.624万股的 1.0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17 年 3 月 27 日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弄 12 号楼(湾谷科技园 B2 幢)
主营业务:公司以“生态”为经营核心,以乡村振兴为依托,将园林生态工程业务、生态环境治理业务整合为城市版天域田园业务;将生态农牧业务整合成为“种”、“养”、“食”相结合的乡村版天域田园业务。
(二)近三年的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582,542,897.16 837,308,909.97 1,047,722,732.57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579,518,921.02 834,397,435.45 1,047,121,310.77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445,616.79 61,419,724.04 91,659,61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61,718,442.57 44,552,951.68 89,605,30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511,975.38 -303,095,938.16 2,773,81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39,740,600.37 1,410,664,055.18 1,349,244,331.14
总资产 3,317,592,718.07 3,457,126,873.63 3,095,146,078.48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11 0.2540 0.37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11 0.2540 0.37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688 0.1843 0.3706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2 4.45 6.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2.14 3.23 6.78
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罗卫国、史东伟、周薇、
李松、曾学周、李德伦,独立董事包满珠、李元平、吴冬。
2、监事会构成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刘定华、蔡悦、周扬。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分别是罗卫国、史东伟、周薇、曾学周、孙卫东、
孟卓伟。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5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29,014.624 万股的 5.17%,其中首次授予 1,200.00 万份,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014.624 万股的 4.1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3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014.624 万股的 1.0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7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中层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
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计划公告时
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1 曾学周 董事,联席总裁 100.00 6.67% 0.34%
2 李松 董事 20.00 1.33% 0.07%
3 孙卫东 财务总监 20.00 1.33% 0.07%
4 孟卓伟 董事会秘书 20.00 1.33% 0.07%
中层管理人员(103 人) 1,040.00 69.33% 3.58%
预留 300.00 20.00% 1.03%
合计 1,500.00 100.00% 5.17%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9.57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每份 9.57 元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