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5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3,000 万元人民币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 号),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生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2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2,272,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406,457.62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3,865,542.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于 2021 年 6月 22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 064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 项目备案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额 集资金 投入募集 情况
资金[注]
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 天发改审
1 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 45,603.07 33,600.00 27,570.59 批(2019)
29 号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14,400.00 14,400.00 11,815.97 不适用
贷款
合计 60,003.07 48,000.00 39,386.56
注: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中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 2021 年 07 月 0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已投入 募集资金账户
号 总额 金额 余额
1 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 275,705,879.66 2,261,817.14 273,444,062.52
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118,159,662.72 114,903,339.97 3,256,322.75
贷款
合计 393,865,542.38 117,165,157.11 276,700,385.27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 年 07 月 0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域生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1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1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7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