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 2021-034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 已裁决,收到仲裁委《裁决书》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涉案金额:人民币 37,726,782 元及仲裁费、律师费等
● 本次《裁决书》能否顺利履行以及裁定金额到账时间等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不能确认。
一、 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夏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天夏”或“申请人”)因与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存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已向遵义市仲裁委员会提
起仲裁[案号:( 2020)遵仲字第 1025 号],仲裁事实与理由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3)。
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向上海天夏支付设计费 400 万元, 裁决前已累计支付 630
万元。
二、 本次仲裁结果
近日,公司收到遵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案号:( 2020)遵仲字第 1025 号],
裁决结果如下:
1、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设计费人民币
12,452,080 元,并承担以 12,452,080 元为基数,自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至实际
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2、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用人民币
150,000 元。
3、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 2016 年 11 月 14 日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解除。
4、本案本请求案件受理费 195,694 元、案件处理费 47,731 元,合计人民币
243,425 元,由申请人承担 40%即 97,370 元,被申请人承担 60%即 146,055 元。
5、本案反请求案件受理费 105,328 元、案件处理费 33,134 元,合计人民币
138,462 元,由申请人承担 60%即 83,077 元,被申请人承担 40%即 55,385 元。
6、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裁决书》能否顺利履行以及裁定金额到账时间等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
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不能确认。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裁决书》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