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18-050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关于崇礼冬奥赛事生态廊道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第11标段《绿
化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14,854,659.75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
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8年04月03日及04月14日,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承包人”)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重大工程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重大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2018-039)。近日,经公司与张家口崇礼区扶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礼农业”或“发包人”)友好协商,签署了崇礼冬奥赛事生态廊道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第11标段《绿化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崇礼冬奥赛事生态廊道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第11标段(以下简称“本
项目”)
2、合同金额:114,854,659.75元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施工面积及建设内容:设计面积2479亩,建设内容详见作业设计
5、管护内容:病虫害防治、防火、灌溉、抚育、禁牧、防范人为破坏、补植补造等工作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崇礼农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合同,合同的签署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程款支付
整个工程管护期为五年,即从施工年度始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工程款按年
支付,五年付清,支付比例为4:0:3:0:3,如市政府有统一明文规定,按市政府规定执行。
具体付款方式如下:第一年竣工验收达到标准要求后付款至合同额40%,第二年不予支
付,第三年管护验收达到标准要求后付款至合同额的70%,第四年不予支付,第五年总
竣工验收达到标准要求后,按照竣工审计结果付清余额。
(二)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应顺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进行竣工总验收的,由发包人承担工程管护及风险责任。
3、承包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否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如无故连续停工超过7天的,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终止合同并将工程另行发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三)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内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生效条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
(五)合同签署时间地点
本合同已于近日在张家口市崇礼区签署完毕。
三、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