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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17 沪市 天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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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17:天域生态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2017/12/29)

公告日期:2017-12-29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17-08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关于济宁经济开发区新河公园、润河公园、三韩河景观工程

PPP项目的《PPP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约55087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12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在PPP模式方面进一步积累项目经验,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

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考虑到本合同签署后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核心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后续事项。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7年12月15日及12月27日,公司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重大工程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和《关于重大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经公司与济宁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 “甲方”)友好协商,拟签订《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济宁经济开发区新河公园、润河公园、三韩河景观工程PPP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内容:以优化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周边配套服务和创建宜居宜业的发展新城为主要目标,分三部分,具体内容为新河公园、润河公园及三韩河景观工程

    3、合作期限:12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

    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5508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2237万元(建安工程

费449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90万元,预备费3869万元),建设期利息2850万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济宁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是由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本项目实施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付费机制

    本项目为非经营公益项目,本身不具有经营收益,政府根据项目的可用性和运维绩效考核结果,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即“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具体方式为“可用性付费+运维绩效付费组合”的模式。

    (二)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

    1、合同一方有权获得因相对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该项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本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违约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减免其在本合同下的其他任何义务。双方获得上述违约赔偿的权利不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终止权。

    3、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费用、咨询费用、招标采购费用、评估鉴定费用、律师费与诉讼费等。

    (三)争议解决

    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判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生效条件

    经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合同签署时间地点

    本合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择时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在PPP模式方面进一步积累项目经验,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