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17-064
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关于南宁园博园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三标段:展园景区、七
彩湖景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为179,906,027.07元。
合同生效条件:五象建投与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
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由承包人递交履约担保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320日历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
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7年06月28日及07月08日,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承包人”)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和《关于重大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近日,经公司与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象建投”或“发包人”)友好协商,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南宁园博园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三标段:展园景区、七彩湖景区)(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内容:展园景区、七彩湖景区
3、计划工期:320日历天
4、合同价格:179,906,027.07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五象建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合同,合同的签署不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程进度款
工程款原则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变更部分进
度款支付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南宁市审计局或
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已支付的);发包
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
(二)违约责任
出现违约情形时,合同当事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对方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三)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自行和解;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四)生效条件
五象建投与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由承包人递交履约担保后生效。
(五)合同签署时间地点
本合同已于近日在广西省南宁市签署完毕。
三、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