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47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瑞美”)持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
力斯”或“公司”)82,183,4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6%,股
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天津瑞美计划以集中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308,622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6%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第一 IPO 前取得:82,183,492
天津瑞美 82,183,492 40.06%
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天津瑞美 82,183,492 40.06% 控股股东
温伟 9,634,208 4.7% 实际控制人
合计 91,817,700 44.76%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 拟减持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合理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方式 股份来
数量(股) 减持期间 价格 因
比例 源
区间
天津瑞美 不 超 过 : 不 超 大宗交易减持, 2020/9/3~ 按市场 首 次 公 自 身 经 营
12,308,622 过:6% 2021/3/2 价格 开 发 行 发展需要
股 不 超 过 : 股 票 前
4,102,874 股 取得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8,205,
748 股
1、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12,308,622 股,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 8,205,748 股,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拟减持股
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所减持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
天津瑞美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瑞美严格遵守了相关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天津瑞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
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上述事项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
数量上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天津瑞美本次减持计划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
在减持期间,天津瑞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