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8-135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基本情况:公布减持计划前,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沐君合”)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01,015股,占塞力斯总股本的5.1189%。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17年10月3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1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25,718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10,287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数量不超过615,431股。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天沐君合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33,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40%,占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数量上限的57.0089%。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0,267,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48%。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开始实施。
●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天沐君合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天沐君合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如天沐君合减持股份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或“公司”)于2018
年10月2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天沐君合”)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宿迁天沐君合投资管5%以上非第一 10,501,015 5.1189%IPO前取得:
理中心(有限合伙)大股东 10,501,01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天沐君合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天沐君合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 减持总 当前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比例 (元/ 数量
(股) (元) 比例
股) (股)
宿迁天沐君合 233,9 0.1142018/10/ 集中竞价 15.5 3,730,10,26 5.00
投资管理中心 00 0%22~ 交易 -16.34 147 7,115 48%
(有限合伙) 2018/10/
2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天沐君合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问题解答(一)第五题:大股东依据《细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如天沐君合减持股份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需继续减持的,仍需遵守《细则》有关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天沐君合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天沐君合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天沐君合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披露的
减持计划继续减持。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