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一二股份”、
“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
票期权总量不超过 2161.6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77200 万股的 2.8%,本次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份额。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18 年 2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王宝
注册资本:77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北大街 141 号
所属行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防计量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改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4,039,623,590.34 3,452,894,374.41 2,700,099,39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4,915,942.07 697,559,247.90 527,192,06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40,604,802.03 643,137,434.99 493,957,274.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857,156.71 342,613,329.88 813,038,633.20
主营业务收入 3,954,362,402.34 3,336,633,063.57 2,660,174,523.70
研发投入 809,375,059.94 781,495,866.27 580,424,030.58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07,230,261.06 3,632,104,847.33 3,011,551,381.86
总资产 9,823,345,241.62 8,577,298,525.06 6,869,143,088.10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0 0.90 0.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0 0.90 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96 0.83 0.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0 21.08 19.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18.63 19.44 17.81
总资产报酬率(ROA,%) 8.42 9.03 8.55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分别为:董事长王宝先生,副董事长廖骞先生,董事庞辉先生、沈诚先生、刘士财先生,独立董事李姝女士、王旻先生、吴乃苓女士、郁向军先生。
2.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分别为:监事会主席王科先生,监事林燕女士、毛天祥先生。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总经理庞辉先生,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沈诚先生,副总经理张金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海永先生、副总经理赵明先生、副总经理白耀东先生。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1.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
2.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优做强;
3.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稳健发展;
4.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管理者及核心技术员工,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不超过 2161.6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7200 万股的 2.8%,本次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份额。
本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市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目前担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管理类骨干人员、专业技术类骨干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二)披露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共计 431 人,占公司 2022 年底员工总数的
18.95%,主要包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管理类骨干人员、专业技术类骨干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不包括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同时,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或雇佣关系。所有参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
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者,不得同时参加本激励计划。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授予股票期权 占激励总量比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份) 例 比例
庞 辉 董事、总经理 6.22 0.29% 0.01%
沈 诚 董事、总会计师、 6.22 0.29% 0.01%
财务负责人
张金波 副总经理 6.22 0.29% 0.01%
马海永 副总经理、董事会 6.22 0.29% 0.01%
秘书
赵 明 副总经理 6.22 0.29% 0.01%
白耀东 副总经理 6.22 0.29% 0.01%
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合计 3 人) 18.66 0.86% 0.02%
管理类骨干人员(合计 149 人) 745.36 34.48% 0.97%
专业技术类骨干人员 1360.26 62.93% 1.76%
(合计 273 人)
授予合计(431 人) 2161.60 100.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