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1-02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香
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1,903,556.47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年年度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416,450,6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35,18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4.8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