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2-044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集中竞
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12,848,06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出具
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李伟伟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7,086,751 股
李伟伟 12,848,067 6.78%
一大股东 非公开发行取得:5,761,31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李明 62,399,588 32.95% 直系亲属关系
第一组 李伟伟 12,848,067 6.78% 直系亲属关系
合计 75,247,655 39.73%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减持 竞价交
股东 计划减 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易减持
名称 持比例 价格 份来源 原因
(股) 期间
区间
李伟伟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2/9/7 按 市 IPO 前取得 资 金 需
500,000 股 0.26% ~ 场 价 的股份 求
超过:500,000 股 2023/3/6 格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李伟伟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承诺:
(1)在公司 A 股股票(下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通过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
宇集团”)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或环
宇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
延长六个月;(3)上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4)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
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要求及承诺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