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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06 沪市 东方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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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06:东方环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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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2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新
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4,801,414.8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9,382,71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3,629,628.40元(含税),占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08.7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强化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很好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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