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2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09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2,36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201.04 万元(含税)后,剩
余 49,158.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昌吉分行 728728036018800020767 491,589,600.00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330.17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48,009.9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796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7,606.34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1,387.41 万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64.01 万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含税)1,223.4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1,800.00 万元,支付银
行手续费 0.31 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 53.92 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 1,895.27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114.0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余额 314.08 万元,理财产品余额 1,800.00 万元。
(二)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401 号文),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9,382,71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2.15 元,募集资金总额
356,999,975.1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8,924,999.38 元(含税)后,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昌吉分行 728728036013000067021 348,074,975.72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83.88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34,674.1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34,807.5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 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 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交通银行昌吉分行、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7 月
4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交通银行昌吉分行、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昌吉分行、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订的《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 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 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存款账号 存储余额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728728036018800020767 3,140,845.58
合计 / 3,140,845.58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存款账号 存储余额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存款账号 存储余额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728728036013000067021 348,074,975.72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513010100100261577 -
合计 / 348,074,975.72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383.93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
金 164.01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 4,547.94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 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832 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4 月 1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通知 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 收益凭证、信托产品、 银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 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
产品余额 1,8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期限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 交通银行蕴通财 1.35%-2.75% 无固定期限 18,000,000.00
限公司昌吉分行 富结构性存款 随时可赎回
合计 18,000,000.00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