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0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1 号)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9,382,714 股新股。本次非公
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 12.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56,999,975.1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10,258,576.93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6,741,398.1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836 号)。据此,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60,000,000 元变更为 189,382,714 元,公司股份总
数由 160,000,000 股变更为 189,382,714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需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
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原经营范围中的“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
变更为“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同时增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改前 修改后
号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 第 六 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万元。 189,382,714 元。
序
修改前 修改后
号
第十三条:销售石油液化气及天然气,
第十三条:销售石油液化气及天然气,车
车用燃气气瓶安装(1 级)(仅限分支 用燃气气瓶安装(1 级)(仅限分支机构经
机构经营),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 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销售:
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百货、
建材、百货、办公用品、纺织服装;
办公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燃气用具的销
家用燃气用具的销售及服务,燃气器
售及服务,燃气器具维修;社会经济咨询
具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屋租
服务,房屋租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
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
其他电力生产;管道工程建筑;管道运输
2、 力生产;管道工程建筑;管道运输业;
业;集装箱道路运输;城市配送;管道和
集装箱道路运输;城市配送;管道和
设备安装;能源矿产地质勘查;生活用燃
设备安装;能源矿产地质勘查;生活
料零售;加油加气站投资与管理;电动汽
用燃料零售;加油加气站投资与管理;
车充电桩的投资与管理;便利店销售;润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投资与管理;便利
滑油销售;成品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
店销售;润滑油销售;成品油零售(仅
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
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营活动)。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6,000 万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89,382,714
3、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以外,无其他内容修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本次《公
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同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
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