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06 公司简称:东方环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零年八月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环宇 603706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伟伟 周静
电话 0994-2266135 0994-2266212
办公地址 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信箱 Liweiwei@dfhyrq.com Zhoujing@dfhyrq.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065,664,468.28 1,416,710,737.20 4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50,669,984.21 1,164,498,112.63 -1.1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5,342,011.25 45,752,219.03 -66.47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390,733,974.13 204,197,625.89 9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8,245,986.78 45,025,868.82 29.3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4,592,569.34 35,945,025.26 51.88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93 3.98 增加0.9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6 0.28 28.5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6 0.28 28.57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6,71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份数量
数量
李明 境内自然人 32.81 52,500,000 52,500,000 无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87 41,390,939 41,390,939 无
(集团)有限公司
李伟伟 境内自然人 4.43 7,086,751 7,086,751 无
刘新福 境内自然人 4.26 6,820,095 0 无
范进江 境内自然人 0.76 1,215,674 0 无
田荣江 境内自然人 0.55 876,600 0 无
李保彤 境内自然人 0.45 721,649 0 无
马韶峰 境内自然人 0.32 506,000 0 无
汪彬 境内自然人 0.26 420,930 0 无
鹏华基金-工商银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2 350,000 0 无
行-鹏华鹏润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李
伟伟先生。李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且二人为一致行
动人。李明先生与李伟伟先生同为环宇集团股东,李明
先生为环宇集团控股股东。在公司知情范围内,公司未
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于 1 月在全国爆发,公司对下属的经营场所持续进行
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对员工和客户的保护,并遵从当地政府的有关防疫要求。疫情对公司的经营以及整体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影响,主要包括:疫情期间 CNG 加气处于停滞状态,工业企业客户、商业客户等未能全面复工复产使用天然气数量下降、对外提供的入户安装劳务存在因未能及时开工、开工时间延后等。疫情逐渐恢复控制,自全面复工以来,公司也在积极切实推进项目建设不断整合行业资源,加速业务空间的拓展,发挥上市公司的优势,为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的目标砥砺前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0,733,974.13 元,同比增加 91.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 58,245,986.78 元,同比增加 29.36%;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4,592,569.34 元,同比
增加 51.88%;基本每股收益 0.36/股,同比增加 28.57%。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收入 159,340,793.78
元,同比减少 9.35%,其中居民用天然气销售收入 22,416,517.31 元,同比减少 13.78%;CNG 车辆
用天然气销售收入 56,797,770.85 元,同比减少 23.39%;工商业户用天然气销售收入 80,126,505.62元,同比增加 5.95%。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工程业务收入 14,378,588.71 元,同比下降 27.17%。热力热能销售收入 214,832,584.3 元,同比增长 3278.7%。报告期内,根据《关于放开昌吉州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昌州发改价格(2019)13 号文,取消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财政不再对居民用气和城市公交车用气价格进行补贴,居民用天然气仍按现行标准执行”,造成公司居民用天然气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上半年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伊宁供热进行了报表合并,造成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有所增加。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