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0-02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环宇”)2020
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09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2,36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201.04 万元(含税)后,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491,589,600.0
交通银行昌吉支行 728728036018800020767
0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330.17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48,009.9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796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8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523.16 万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7,614.77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 32,137.92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1,387.41 万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64.01 万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含税)1,223.4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2,440.00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0.23 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 48.45 万元,取
得理财产品收益 1,766.69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7,448.5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15,008.54 万元,理财产品余额2,440.00 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实施主体:公司
(三)投资理财范围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信托产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之日起一年。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之日起一年。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上风险可控。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东方环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东方环宇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