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1] 3298 号审计报告)的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93,646,828.99 元。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489,902.63 元。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62,692,612 股,若以此计算本次
利润分配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134,630.60 元(含税)。按照以上测算,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20.69%。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现金红利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所处细分行业为我国的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车用交流发电机作为内燃机的关键零部件之一,通过集成在内燃机中而间接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与农业机械等下游行业。由于前述下游行业,特别是汽车与工程机械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从而使得公司所处的车用交流发电机细分行业也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我国汽车工业经过多年高速发展,产销量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汽车行业也进入了低速运行、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从中长期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扩大内需政策的出台,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能力的提升,汽车存量市场的增加,中国汽车工业及为汽车工业提供配套的零部件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在“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全球汽车技术发展方向下,我国在内燃机汽车产销量长居全球第一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各种汽车技术路线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并呈一定结构性增长,将是未来多年汽车产业的发展趋势。
2020 年,由于国家和地方政策对基建投资的大力支持和市场消费需求的强劲恢复,汽车行业表现好于预期,特别是商用车细分市场,全年产销呈现大幅增长,创历史新高。但从宏观环境来看,长期依靠基建拉动经济增长不可持续,国际主要经济体疫情卷土重来和外部环境变化增加了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与此同时,汽车产业的生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竞争格局正在重塑。
(二)公司发展阶段与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车用交流发电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采用符合汽车零部件行业特点的销售、生产、采购等经营模式。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公司在商用车配套发电机市场形成综合优势,在规模、技术上均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也面临诸如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产品价格被迫下调、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技术不断发展、客户相对集中等风险。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布署,公司目前正在立足深耕车用发电机,大力发展电子真空泵,初步形成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市场并举发展的经营格局;同时,公司正在积极谋求通过收购兼并、整合资源布局国家鼓励发展的汽车、装备行业新技术及新材料领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地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9,976.0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6,348.9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8.24 万元。目前,公司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有效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保持足够货币资金保障应对转型发展中的各项资金需求。
(四)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多年来一直重视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每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制定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后最终确定。2021 年,充分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转型发展需要、后新冠疫情时代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后续公司在生产经营、技术研发、战略投资等方面必须保证有持续和充足的资金投入,在兼顾股东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上述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0 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主要用于保证以下用途所需资金:
1、“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下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市场开拓;
2、为满足市场需求、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需要进行的产能扩建和产线技术改造;
3、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流动资金周转降速等上下游行业可能产生的不利变化;
4、收购兼并合适的具有长期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如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智能装备、新材料等企业或技术成果。
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及特点、自身的经营模式、目前的发展状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各个方面,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