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3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浙江德宏汽车
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 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4,061,2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5.923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宁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姚春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朱国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4,059,424 99.9984 1,800 0.0016 0 0.000
2、 议案名称:《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4,059,424 99.9984 1,800 0.0016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4,059,424 99.9984 1,800 0.0016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4,059,424 99.9984 1,800 0.0016 0 0.000
5、 议案名称:《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4,059,424 99.9984 1,800 0.0016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4,059,424 99.9984 1,800 0.0016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4,059,424 99.9984 1,800 0.0016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4,059,424 99.9984 1,800 0.0016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4,059,424 99.9984 1,800 0.001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2019 年度利 1,400 43.75 1,800 56.25 0 0.0000
润分配预案》
6 《关于董事薪 1,400 43.75 1,800 56.25 0 0.0000
酬的议案》
7 《关于监事薪 1,400 43.75 1,800 56.25 0 0.0000
酬的议案》
《 关 于 续 聘
9 2020 年度会计 1,400 43.75 1,800 56.25 0 0.0000
师事务所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 5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易双洲、刘志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