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十一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内容: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为了规范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各期持股计划的设立和实施;
2、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通过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内容: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倩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罗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十一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