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2022 年 A 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 366 家,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自
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支彩琴,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天晨,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亦弛,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仕谦,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124.02 万元(不含 6%增值税)。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56.18 万元(不含 6%增值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