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60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暂缓实施后续时间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后续时间安排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53 号文)核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 17.66 元
/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 82,5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5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883,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804,089.3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195,910.63 元。上述资
金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4)第 0027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已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相关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年产 35,000 台大口径、特 33,520.39 33,520.39 33,520.39 33,772.16
殊阀项目
2 年产 10,000 吨各类阀门铸 16,850.64 16,850.64 16,850.64 16,776.37
件项目
3 年产 10,000 台(套)石油 33,549.33 3,549.33 3,549.33 5,541.27
阀门及设备项目(注 1)
4 年产 50,000 吨锻件制品一 30,000.00 30,000.00 29,999.92
期项目(注 1)
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
5 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 9,200.00
(一期)项目(注 2)
合计 83,920.36 93,120.36 83,920.36 86,089.72
注 1:2018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年产 10,000 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将该项目募
集资金中的 30,000 万元变更用于“年产 50,000 吨锻件制品一期项目”。
注 2:2020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纽威股份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年产 35,000 台大口径、特殊阀项
目”、“年产 10,000 吨各类阀门铸件项目”、“年产 10,000 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进行结项,将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合计 9,2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公司拟实施的“纽威工业材料(大丰)
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
三、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暂缓 实施情况
1、暂缓实施的基本情况
“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以 下简称“大丰项目”)拟对原大丰开发区工厂进行重建,以覆膜砂射芯(型)工 艺和复合铸造工艺代替原先的水玻璃熔模铸造工艺,进而提高公司效率、绿色环 保优势。
2020 年 8 月大丰项目立项后,公司积极推动其各类审批工作。按照《国务
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工业 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
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 号)、《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盐城市《关于开展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
定,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 2021 年 5 月 8 日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对纽威工业
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退出产能进行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对大丰项目相关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予以公告。
公司在收到“盐工信装备〔2021〕51 号”及 “苏工信装备【2021】655 号”
公示文件后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签署了原厂房设备拆除工程
合同,并于 2022 年 5 月完成了原厂房设备的拆除工作,原计划该项目将于 2023
年 3 月底前建成(公司产能批复获得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公司临
2020-076 公告预计该项目建设期为 15 个月)。
2、暂缓实施的原因
大丰项目系公司于 2020 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计划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的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并规划开发区厂房重建,通过采用新的铸造工艺、机器人操作等方式,实现自动化流水生产线工艺,代替落后的工艺,同时为各个工序增加环保设备的投入,满足环保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公示。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签署了原厂房设备拆除工程合同,2022 年 5 月初完成了原厂房拆除工
作后尚未启动大丰项目新厂房的建设及新设备的购置。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情况变化,公司拟对大丰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具体原因如下:
(1)2022 年以来,华东地区新冠疫情扩散,相关城市相继采取了封控管理等紧急应对措施,物流受阻,导致公司的大丰铸件工厂对苏州阀门工厂的铸件供应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在满足客户对公司自有铸件要求的同时积极开发新的铸件供应商,并拟探讨寻求与部分铸件供应商之间更加紧密的互惠合作关系,以保障原材料采购的及时、通畅、稳定。同时,部分客户基于保障供应链安全的
考虑,对公司开发外部铸件供应商的态度更为积极。
(2)2022 年以来,公司主要下游炼油炼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额增速放缓,整体市场需求与公司的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公司新增接单行业变化较大,预计铸件增量需求减少。
四、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后续时间安排
为保证后续决策的科学、严谨,公司将结合 2022 年下半年的订单情况、公司客户对铸件的是否由纽威生产的限制情况及新拓展铸件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获批资质等来决定后续是否实施大丰项目,预计时间不晚于按照原计划的建成时
间即 2023 年 3 月 31 日。
如论证后公司决定继续投资建设大丰项目,公司将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启
动新工厂的投资建设;如论证后公司决定不再投资建设大丰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适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暂缓实施及后续时间安排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暂缓实施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所做出的谨慎决策,项目的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
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大丰项目,预计时间不晚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苏
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
案》,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纽
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后续时间
安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一方面,2022 年以来,华东地区新冠疫情扩散,相关城市相继采取了封控管理等紧急应对措施,物流受阻,导致公司的大丰铸件工厂对苏州阀门工厂的铸件供应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在满足客户对公司自有铸件要求的同时积极开发新的铸件供应商,并拟探讨寻求与部分铸件供应商之间更加紧密的互惠合作关系,以保障原材料采购的及时、通畅、稳定。同时,部分客户(尤其是外资客户)基于保障供应链安全的考虑,对公司开发外部铸件供应商的态度更为积极。另一方面,2022 年以来,公司主要下游炼油炼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额增速放缓,炼油炼化行业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整体市场需求与公司的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公司新增接单行业变化较大,预计铸件增量需求减少。
鉴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与大丰项目立项时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公司对大丰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在公司外部铸件供应商增加、下游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的情况下,大丰项目实施后的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不宜继续推进,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经营状况在不晚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
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大丰项目,并将根据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相关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后续时间安排,是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