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2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00 吨锻件制品一期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224.37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53 号文)核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 17.66 元
/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 82,5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5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883,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804,089.3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195,910.63 元。上述资
金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4)第 0027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投资于“年产 35,000台大口径、特殊阀项目”、“年产 10,000 吨各类阀门铸件项目”和“年产 10,000 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 83,920.36 万元人民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号 (万元) (万元)
1 年产 35,000 台大口径、特殊阀项目 33,520.39 33,520.39
2 年产 10,000 吨各类阀门铸件项目 16,850.64 16,850.64
3 年产 10,000 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 33,549.33 33,549.33
项目
合计 83,920.36 83,920.36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 2018 年01月0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产 10,000 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年产 50,000 吨锻件制品一期项目”。“年产50,000 吨锻件制品一期项目”总投资额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额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涉及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35.75%,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万元) 变更后(万元)
1 年产 35,000 台大口径、特殊阀项目 33,520.39 33,520.39
2 年产 10,000 吨各类阀门铸件项目 16,850.64 16,850.64
3 年产 10,000 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 33,549.33 3,549.33
4 年产 50,000 吨锻件制品一期项目 0.00 30,000.00
合计 83,920.36 83,920.36
(二)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结项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年产 35,000 台大口径、特殊
阀项目”、“年产 10,000 吨各类阀门铸件项目”“年产 10,000 台(套)石油阀门及
设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于 2020 年 08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合计 9,200.00 万元,用于投资公司实施的“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 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
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以外,募投项目无其他事项变化,项目在实施过 程中不存在任何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50,000吨锻件制品一期项目”, 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后募集 累计使用 尚需支付的
项目名称 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 设备尾款及 利息收益 结余募集资金
金额 ② 流动资金 ④ =①-②-③+④
① ③
年产 50,000 吨锻 30,000.00 29,999.92 - 1,224.29 1224.37
件制品一期项目
注:利息收益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利息收
益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部分生产线的规划作了优化;同时严格遵守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 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 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
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
(三)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合计 1224.37 万元(利息收益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完结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