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6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董监高及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邓国川先生;副总经理姚炯先生、程学来先生、黎娜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凌蕾菁女士;监事陈斌先生;部分核心管理人员陈汀先生、张柱柱先生、鲁良锋先生。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的目的: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增持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
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8年7月27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邓国川先生;副总经理姚炯先生、程学来先生、黎娜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凌蕾菁女士;监事陈斌先生;部分核心管理人员陈汀先生、张柱柱先生、鲁良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本次增持金额 本次增持股数 成交均价
(元) (股) (元)
邓国川 副总经理 2018-07-27 490,134 38,800 12.63
姚炯 副总经理 2018-07-27 889,304 70,400 12.63
程学来 副总经理 2018-07-25 289,219 22,900 12.63
程学来 副总经理 2018-07-26 154,737 12,300 12.58
黎娜 副总经理 2018-07-26 194,630 15,500 12.56
凌蕾菁 财务总监兼 2018-07-26 444,680 35,400 12.56
董事会秘书
鲁良锋 核心管理人员 2018-07-27 444,372 35,200 12.62
陈汀 核心管理人员 2018-07-26 252,548 20,000 12.63
陈汀 核心管理人员 2018-07-27 191,813 15,200 12.62
陈斌 监事 2018-07-27 423,290 33,500 12.64
张柱柱 核心管理人员 2018-07-26 444,436 35,400 12.55
合计 4,219,163 334,600
截至2018年7月27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增持人员已增持公司股份
共36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1%),增持金额合计约457.27万元,具体已增持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累计增持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累计增持金额(元)
份数(股) 例(%)
邓国川 副总经理 48,600 0.0065 594,064.00
姚炯 副总经理 70,400 0.1186 889,304.00
程学来 副总经理 35,200 0.0047 443,956.00
黎娜 副总经理 39,000 0.0052 444,235.00
陈斌 监事 33,500 0.0045 423,290.00
财务总监兼
凌蕾菁 董事会秘书 35,400 0.0047 444,680.00
鲁良锋 核心管理人员 35,200 0.0047 444,372.00
陈汀 核心管理人员 35,200 0.0047 444,361.00
张柱柱 核心管理人员 35,400 0.0047 444,436.00
合计 367,900.00 0.0491 4,572,698.00
五、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