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0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1,253,821.23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846,874,868.31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95,952,204.03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427,692,09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2,769,209.8
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有友食品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2024 年半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430,735.68 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度累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1,199,945.48 元
(含税),占公司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1.7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兼顾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回报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