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9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6,135,726.81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365,058,297.88 元。上
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 427,692,09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8,430,735.68元(含税), 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89.8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兼顾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回报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