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8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
●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8 月。本次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8 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6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79,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566.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454.1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112.33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 XYZH/2019CQA20223 号《验
资报告》。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计
金金额 投入金额
1 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 35,687.49 31,913.50 24,595.03
2 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 24,198.83 24,198.83 9,688.19
项目
合 计 59,886.32 56,112.33 34,283.22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 2022 年 8 月 2024 年 8 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内容为基于公司现有的营销网络及产品市场特点,规划在北京、上海、西安等六地建立营运中心并新建电子商务中心,同时通过广告投放、展会推介等方式进行品牌推广。受新冠疫情等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营运中心建设及品牌推广等工作开展受到一定的限制,导致该项目的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经公司审慎考虑近期外部客观环境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8 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其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项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有友食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有友食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