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6 证券简称:安记食品 公告编号:2018-038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惠街1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2.6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肖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公司独立董事郭毓俊先生、宋西顺先生、周
芬女士、董事林润泽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柯金土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周倩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194,896 100 0 0 0 0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194,896 100 0 0 0 0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194,896 100 0 0 0 0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194,896 100 0 0 0 0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194,896 100 0 0 0 0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194,896 100 0 0 0 0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194,896 100 0 0 0 0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194,896 100 0 0 0 0
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194,896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 关于审议公司 4,394 100 0 0 0 0
2017 年度利润 ,896
分配预案的议
案
6 关于审议 2018 4,394 100 0 0 0 0
年公司董事、监 ,896
事薪酬的议案
7 关于审议续聘 4,394 100 0 0 0 0
2018 年度财务 ,896
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8 关于审议公司 4,394 100 0 0 0 0
募集资金存放 ,896
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均予以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海口)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儒海、黄国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