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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93 沪市 江苏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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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苏亚金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行政处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为确保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衡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苏亚金诚进行了事前沟通,苏亚金诚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 11 月 4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衡共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419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2 人。

  天衡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61,472.84 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 万元。

  天衡 2023 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5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 9,271.16 万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023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天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836.8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 年至今,下同)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2 名)、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人员 20
名)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程正凤,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衡执业,曾于 2018 年-201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 2024 年开始重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盼盼,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学文,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万元。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有所减少。天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苏亚金诚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
1996 年 5 月。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2013 年 12 月 2 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苏亚金诚注册地址为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苏亚金诚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亚金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苏亚金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行政处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苏亚金诚进行了事前沟通,苏亚金诚对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天衡已与苏亚金诚进行了沟通,同意接受本公司委托。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天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