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 4 楼广益厅 B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31,108,5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2.01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又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非独立董事朱又生、陈琦文,独立董事巫强
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4 人,非职工监事仓卫兵、顾宏武,职工监事颜珏
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颖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候选人王粤燕,副总经理冯
春生、吴雷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30,801,943 99.9580 274,060 0.0374 32,510 0.0046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2.01 朱又生先生 730,550,954 99.9237 是
2.02 陈华先生 730,550,952 99.9237 是
2.03 陈琦文先生 730,550,848 99.9237 是
2.04 申林先生 730,550,854 99.9237 是
2.05 黄晶生先生 730,521,552 99.9197 是
2.06 张正中先生 730,550,966 99.9237 是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蔡建先生 730,521,564 99.9197 是
3.02 巫强先生 730,550,985 99.9237 是
3.03 冯永强先生 730,521,555 99.9197 是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4.01 韩兆海先生 730,521,557 99.9197 是
4.02 周芬女士 730,521,556 99.9197 是
4.03 王粤燕女士 730,550,961 99.9237 是
4.04 覃空先生 730,521,763 99.9197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33,169,063 99.0841 274,060 0.8186 32,510 0.0973
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
2.00 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1 朱又生先生 32,918,074 98.3344
2.02 陈华先生 32,918,072 98.3344
2.03 陈琦文先生 32,917,968 98.3341
2.04 申林先生 32,917,974 98.3341
2.05 黄晶生先生 32,888,672 98.2466
2.06 张正中先生 32,918,086 98.334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
3.00 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01 蔡建先生 32,888,684 98.2466
3.02 巫强先生 32,918,105 98.3345
3.03 冯永强先生 32,888,675 98.2466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
4.00 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4.01 韩兆海先生 32,888,677 98.2466
4.02 周芬女士 32,888,676 98.2466
4.03 王粤燕女士 32,918,081 98.3344
4.04 覃空先生 32,888,883 98.2472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宇月、黄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