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5楼吉祥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又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8人,董事陈琦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调整后名单如下:
冯永强(主任委员)、黄晶生、蔡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张颖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